当地时间 15 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 1 年,缓期 2 年执行。
李在明出席了当天的宣判并表示将提出上诉。
此前报道:
当地时间 9 月 30 日,韩国检方以涉嫌 " 教唆伪证 " 请求法院判处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 3 年有期徒刑。
韩国检方 20 日寻求法院判处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两年监禁,理由是他在上届总统竞选期间发布虚假信息,违反选举法。如果法院宣判其罪名成立并采纳这一量刑,李在明将无法参加下届总统选举。
来源丨央视新闻